[2021/03/02]   [獎助金]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 檔案下載
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  函  
    機關地址: 機關地址:基隆市信二路268號
    傳  真: (02)24271749
    承 辦 人: 何玉梅(02)24292525分機7572
    電子郵件: kln02192@kln.mohw.gov.tw
   
受 文 者: 馬偕醫學院
  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0年02月22日
  發文字號: 基醫供字第1105001311號
  速  別: 普通件
 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 
  附  件: (1件) 如主旨( 1105001311-1.pdf,共一個電子檔案 ) 1101290829_1_1105001311-1.pdf (附件一)
 
  旨: 有關本院補助護理系學生獎助金申請事宜,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推薦申請,請查照轉知。
 
明:  
  一、 本院為提升臨床醫護水準,產學合作共同培育學生並提供適當的就業機會,鼓勵護理科(系)優秀學生畢業後從事臨床照顧服務,提供護理科(系)學生獎學金補助,敬請貴校惠予公告並鼓勵推薦符合資格學生踴躍申請。
  二、 獎助對象:護理科(系)最後一學年之在學學生。
  三、 獎助條件:受獎助學生在申請前一年學業成績70分以上,實習成績75分以上及操性成績80分(含)以上,符合資格者依名額擇優獎助。
  四、 獎助內容及期間:提供每名學生獎助金每學期5萬元整,一學年共10萬元整。獎助期間為最後一學年之在學期間上下學期,共二學期。
  五、 受獎助學生需簽訂「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補助護理科(系)學生獎助金合約書」,畢業後依據醫院規定到職日屢行就業之義務,服務年限為申請一學期獎助金服務一年,申請二學期獎助金者服務兩年。
  六、 申請方法:符合獎助對象之學生提出申請表、申請前一年成績單(需正本)及相關資料,經學系(科)用印後於計畫申請截止日前(以郵戳為憑)寄送至本院護理科。
  七、 檢附獎助金申請表及獎助金合約書各1份供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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